第3章
绝处逢生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只见院中站满了官兵,火把将整个天井照得亮如白昼。,大腹便便,面色倨傲。他身旁站着沈仲康和孙兆龙,两人脸上都带着志在必得的笑意。“周大人,”沈宁锦行了一礼,声音不卑不亢,“三日期限只过了一日,大人此时来查封,于法不合。”,端起茶盏慢悠悠地吹了吹浮沫:“沈姑娘,本官接到举报,说沈家昨夜库房起火,你已无力偿还债务。为防止你转移资产,提前查封是合规矩的。合谁的规矩?”沈宁锦反问,“大梁律法第三十七条,查封产业需债务人逾期不还且有转移资产的确凿证据。民女既未逾期,又无转移资产的举动,大人此举,莫不是受人指使?”,目光扫向孙兆龙。:“沈姑娘伶牙俐齿,可惜这世道,不是靠嘴说的。”,始终低着头,不敢看沈宁锦的眼睛。“二叔,”沈宁锦盯着他,“您当真要看着沈家百年基业毁于一旦?”,嘴唇动了动,却被孙兆龙一个眼神制止了。“沈大小姐,”孙兆龙走上前来,凑近她耳边,压低声音,“你以为你大伯母那封信能救你?实话告诉你,徽州那边,我已经派人去‘打招呼’了。你大伯母的信,很快就会被证明是伪造的。”,但面上不动声色。“那你就试试看。”她同样低声回道,“看是你的人跑得快,还是顾世子的亲兵跑得快。”。,院外传来一阵马蹄声,紧接着是一个清朗的男声——
“镇国公府亲兵在此,谁敢擅动沈家一草一木?”
二十余名黑衣骑士鱼贯而入,个个腰佩长刀,气势如虹。为首之人翻身下马,正是顾云峥。他今日换了身月白色劲装,衬得身姿如松,眉宇间自带一股杀伐之气。
周明远慌忙站起身,茶盏都差点打翻:“顾、顾世子,您怎么来了?”
“本官奉旨**江南商务,沈家之事归本官管辖。”顾云峥大步走到周明远面前,“周大人,江宁府的手,未免伸得太长了。”
周明远脸色青一阵白一阵,干笑道:“世子误会了,下官只是……只是例行公事。”
“那现在你可以走了。”顾云峥语气不容置疑。
周明远看了看孙兆龙,又看了看顾云峥,最终怂了,拱手道:“下官告退。”带着一干官兵灰溜溜地走了。
孙兆龙气得脸色发青,盯着顾云峥,咬牙切齿道:“顾世子三番两次护着沈家,怕不是有什么私心吧?”
顾云峥转过身,居高临下地看着他,淡淡道:“本官办事,何须向你解释?”
孙兆龙冷笑一声:“好,好得很。沈宁锦,你既然攀上了镇国公府这棵大树,那就走着瞧。两日后,我看你怎么凑齐八万两银子!”
他一甩袖子,带着沈仲康扬长而去。
院中安静下来。
沈宁锦深吸一口气,朝顾云峥再次行礼:“多谢顾世子解围。”
“不必谢。”顾云峥看着她的目光比昨夜多了几分探究,“你打算怎么办?两日后真能筹到八万两?”
“能。”
“拿什么筹?你的库房已经烧了。”
沈宁锦抬头直视他:“顾世子信不信,有时候灾难反而是商机?”
顾云峥微微挑眉。
沈宁锦没有多解释,只是说:“世子若信得过民女,两日后请来见证。届时,民女会给所有人一个交代。”
顾云峥沉默片刻,忽然笑了一下,那笑容极淡,却让他冷硬的五官柔和了许多。
“好,本官等着。”
他说完,带着亲兵离开了。
沈宁锦送走他,转身回到后院,白芷已经等在花房门口。
“小姐,胭脂虫都转移好了,一共有三箱,活虫大概有两千多只。”
沈宁锦蹲下来看了看,那些胭脂虫在特制的木盒里***,通体暗红,是西域特有的品种。祖母年轻时跟随商队走西域,花了三年才培育成功的。
“白芷,你去把染坊的王师傅请来。”
王师傅是沈家染坊的老人,今年五十多岁,手艺精湛,对沈家忠心耿耿。他赶来时,天已经大亮了。
“大小姐,您找我?”王师傅满头白发,一脸担忧。
沈宁锦把昨晚的事简单说了一遍,然后道:“王师傅,库房里的云锦虽然烧了,但织法图纸和染料配方都在。我想请您在两天之内,重新织出一匹新的云锦。”
“两天?”王师傅瞪大了眼睛,“大小姐,一匹云锦从缫丝到织成,至少需要半个月啊!”
“不是完整的云锦。”沈宁锦从袖中取出一张纸,上面画着她连夜设计的图样,“我要的是这个——用火烧后的残丝,加上胭脂虫的红色,织出一种新的料子。我给它起名叫‘火烧云锦’。”
王师傅接过图纸,眼睛越来越亮:“大小姐,这……这可行吗?用残丝虽然快,但韧性不够,织出来的布会薄。”
“薄就对了。”沈宁锦眼中闪着光,“京城那边的贵妇现在流行穿轻薄的纱衣,但市面上的纱衣太素。‘火烧云锦’薄而不透,颜色是独一份的胭脂红,再加上烧过的丝线有一种独特的哑光质感——这世上,只此一家。”
王师傅激动得手都在抖:“大小姐英明!老奴这就去办!”
“另外,”沈宁锦又吩咐道,“放出风声,说沈家要办一场‘余烬拍卖会’,把库房大火中抢救出来的一批残次品拿出来拍卖。不是残次品,是独一无二的‘火烧云锦’。”
青禾在一旁听着,恍然大悟:“小姐,您这是要让那些原本以为我们完了的人,反过来抢着来买我们的东西?”
“对。”沈宁锦微微一笑,“物以稀为贵。当所有人都以为沈家完了的时候,突然出现一件市面上绝无仅有的好东西,你猜那些有钱的夫人小姐会怎么做?”
“抢!”青禾拍手笑道。
接下来的一天,沈宁锦几乎没有合眼。
她亲自盯着染坊,看着王师傅一遍遍调试胭脂虫红的色度。太深了会俗,太浅了会淡,她想要的是一种“落日熔金”的颜色——红中带金,艳而不俗。
到第二天傍晚,第一批“火烧云锦”终于织出来了。
沈宁锦捧着那匹布,在烛光下展开。布面轻薄如蝉翼,在灯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,胭脂红色中隐隐透出一丝金色,像是天边的火烧云被裁剪下来了一角。
“成了。”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,眼眶微红。
青禾**着布料,惊叹道:“小姐,太好看了!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料子!”
“接下来,”沈宁锦目光坚定,“该给孙兆龙送请柬了。”
第三日,清晨。
沈家大宅的门前贴出了一张告示——
“沈家‘余烬拍卖会’,今日辰时于东市萃锦楼举行。诚邀江宁各界贤达前来品鉴。”
告示下方还附了一小块布样,正是那匹“火烧云锦”的边角料。
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整个江宁城。
辰时未到,萃锦楼外已经围满了人。江宁城的商贾、贵妇、小姐们把楼里楼外挤得水泄不通,所有人都想看看,沈家大小姐在库房被烧之后,还能拿出什么东西来拍卖。
孙兆龙自然也得到了消息。他坐在孙家的花厅里,脸色阴晴不定。
“沈宁锦想干什么?”他问身边的幕僚。
幕僚摇头:“属下也不明白。库房都烧成灰了,她能拿出什么来?”
孙兆龙站起身:“去看看。我倒要看看她还能翻出什么花样来。”
萃锦楼三楼,沈宁锦站在台上,身后是一道红绸遮住的架子。
台下黑压压坐满了人,前排坐着江宁城的几大商号掌柜,中间是慕名而来的富家**,后排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。
顾云峥坐在二楼雅间,身边站着两个亲兵。他的目光越过栏杆,落在台上那个纤细的身影上。
“开始吧。”沈宁锦朝福伯点了点头。
福伯敲了一下铜锣,“当”的一声,全场安静。
“各位,”沈宁锦开口,声音不大,却清晰地传遍每一个角落,“三日前,沈家库房遭人纵火,所有存货付之一炬。有人以为,沈家就此完了。”
她顿了顿,目光扫过全场,最后落在坐在角落里的孙兆龙身上。
“但沈家没有完。因为沈家最大的财富,不是那些丝绸,而是手艺和智慧。”
她伸手掀开红绸。
红绸落下的一瞬间,全场倒吸了一口凉气。
架子上整整齐齐地叠放着十匹“火烧云锦”,在烛光下流光溢彩,美得不像凡物。
“这是沈家新出的料子,取名‘火烧云锦’。”沈宁锦拿起一匹,轻轻抖开,布料如水般倾泻而下,“此料轻薄透气,色泽独一无二,所用染料乃西域胭脂虫红,配以独家配方。世间仅此十匹,今日全部拍卖。”
台下炸开了锅。
“多少钱一匹?”
“我出五百两!”
“我出八百两!”
孙兆龙猛地站起身,脸色铁青。
他明白了——沈宁锦用一场大火,反而炒热了自己的名声。“火烧云锦”这个名字本身就带着故事性,再加上“只此十匹”的稀缺感,价格只会越炒越高。
“我出一千两!”一个富商喊道。
“一千五百两!”一个贵妇举起了手中的牌子。
沈宁锦保持着得体的微笑,心里却在飞速计算。
十匹布,如果每匹能拍到两千两,那就是两万两。加上她变卖首饰和福伯拿出的养老钱,以及变卖部分祖宅的地契,凑到八万两应该够了。
但还不够。
她需要的不只是还债,她需要在还债之后还有余力重新起步。
“各位,”她举起手中的布匹,“这第一匹‘火烧云锦’,不拍银子,拍一个条件。”
全场安静。
“什么条件?”有人问。
“拍下这匹布的人,将获得沈家未来三年所有新品的优先选购权。”沈宁锦缓缓说道,“也就是说,沈家以后出的每一款新料子,你都是第一个挑的人。”
这一招是她在手札上学到的——祖母写道:“不要只卖货,要卖未来的预期。”
台下再次哗然。
谁都知道沈家在丝绸织造上的本事,三年优先权,意味着可以垄断沈家最好的货品,转手就能赚大钱。
“我出三千两!”一个大商号掌柜迫不及待地喊出来。
“五千两!”另一个不甘示弱。
价格一路飙升,最后,第一匹“火烧云锦”被江宁最大的绸缎商李掌柜以一万两千两的天价拍下。
全场沸腾。
孙兆龙的脸色已经从铁青变成了惨白。
他算错了。
他以为烧掉库房就能断了沈宁锦的财路,没想到反而帮了她一把——这场大火,成了沈宁锦最好的广告。
拍卖会持续了一个时辰,十匹“火烧云锦”全部拍出,加上优先权的溢价,沈宁锦一共拿到了五万三千两银子。
加上她变卖首饰得来的一万两、福伯拿出的五千两、以及抵押两间铺子换来的两万两——
八万三千两。
够了。
沈宁锦走**的时候,腿都有些发软。青禾扶住她,在她耳边小声道:“小姐,您做到了!”
她没有笑,而是走到孙兆龙面前,将一张银票轻轻放在他手边的桌上。
“孙公子,八万两,连本带利,一分不少。借据可以还给我了。”
孙兆龙死死盯着那张银票,好半晌,才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:“沈宁锦,你够狠。”
他从袖中取出借据,沈宁锦接过,仔细看了看,确认无误后,当着众人的面撕成了碎片。
“孙公子,”她压低声音,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音量说,“你烧我库房的事,我记下了。来日方长。”
孙兆龙猛地抬头,眼中闪过一丝杀意。
二楼雅间里,顾云峥看着这一幕,嘴角微微上扬。
“有意思。”他端起茶盏,轻声道。
身旁的亲兵低声问:“世子,沈家的事算完了吗?”
顾云峥放下茶盏,目光深邃:“完?这才刚刚开始。”
沈宁锦回到沈宅,刚踏进门槛,白芷就慌张地跑过来,手中举着一封信:“小姐,宫里来人了!说太后娘娘听闻‘火烧云锦’之名,要您三个月内进献十匹入宫。若做不到……要治沈家欺君之罪!”
沈宁锦接过信,看清上面的字,脸色骤变。
三个月十匹?她所有胭脂虫只够织五匹。而培育新的胭脂虫,至少要半年。
“镇国公府亲兵在此,谁敢擅动沈家一草一木?”
二十余名黑衣骑士鱼贯而入,个个腰佩长刀,气势如虹。为首之人翻身下马,正是顾云峥。他今日换了身月白色劲装,衬得身姿如松,眉宇间自带一股杀伐之气。
周明远慌忙站起身,茶盏都差点打翻:“顾、顾世子,您怎么来了?”
“本官奉旨**江南商务,沈家之事归本官管辖。”顾云峥大步走到周明远面前,“周大人,江宁府的手,未免伸得太长了。”
周明远脸色青一阵白一阵,干笑道:“世子误会了,下官只是……只是例行公事。”
“那现在你可以走了。”顾云峥语气不容置疑。
周明远看了看孙兆龙,又看了看顾云峥,最终怂了,拱手道:“下官告退。”带着一干官兵灰溜溜地走了。
孙兆龙气得脸色发青,盯着顾云峥,咬牙切齿道:“顾世子三番两次护着沈家,怕不是有什么私心吧?”
顾云峥转过身,居高临下地看着他,淡淡道:“本官办事,何须向你解释?”
孙兆龙冷笑一声:“好,好得很。沈宁锦,你既然攀上了镇国公府这棵大树,那就走着瞧。两日后,我看你怎么凑齐八万两银子!”
他一甩袖子,带着沈仲康扬长而去。
院中安静下来。
沈宁锦深吸一口气,朝顾云峥再次行礼:“多谢顾世子解围。”
“不必谢。”顾云峥看着她的目光比昨夜多了几分探究,“你打算怎么办?两日后真能筹到八万两?”
“能。”
“拿什么筹?你的库房已经烧了。”
沈宁锦抬头直视他:“顾世子信不信,有时候灾难反而是商机?”
顾云峥微微挑眉。
沈宁锦没有多解释,只是说:“世子若信得过民女,两日后请来见证。届时,民女会给所有人一个交代。”
顾云峥沉默片刻,忽然笑了一下,那笑容极淡,却让他冷硬的五官柔和了许多。
“好,本官等着。”
他说完,带着亲兵离开了。
沈宁锦送走他,转身回到后院,白芷已经等在花房门口。
“小姐,胭脂虫都转移好了,一共有三箱,活虫大概有两千多只。”
沈宁锦蹲下来看了看,那些胭脂虫在特制的木盒里***,通体暗红,是西域特有的品种。祖母年轻时跟随商队走西域,花了三年才培育成功的。
“白芷,你去把染坊的王师傅请来。”
王师傅是沈家染坊的老人,今年五十多岁,手艺精湛,对沈家忠心耿耿。他赶来时,天已经大亮了。
“大小姐,您找我?”王师傅满头白发,一脸担忧。
沈宁锦把昨晚的事简单说了一遍,然后道:“王师傅,库房里的云锦虽然烧了,但织法图纸和染料配方都在。我想请您在两天之内,重新织出一匹新的云锦。”
“两天?”王师傅瞪大了眼睛,“大小姐,一匹云锦从缫丝到织成,至少需要半个月啊!”
“不是完整的云锦。”沈宁锦从袖中取出一张纸,上面画着她连夜设计的图样,“我要的是这个——用火烧后的残丝,加上胭脂虫的红色,织出一种新的料子。我给它起名叫‘火烧云锦’。”
王师傅接过图纸,眼睛越来越亮:“大小姐,这……这可行吗?用残丝虽然快,但韧性不够,织出来的布会薄。”
“薄就对了。”沈宁锦眼中闪着光,“京城那边的贵妇现在流行穿轻薄的纱衣,但市面上的纱衣太素。‘火烧云锦’薄而不透,颜色是独一份的胭脂红,再加上烧过的丝线有一种独特的哑光质感——这世上,只此一家。”
王师傅激动得手都在抖:“大小姐英明!老奴这就去办!”
“另外,”沈宁锦又吩咐道,“放出风声,说沈家要办一场‘余烬拍卖会’,把库房大火中抢救出来的一批残次品拿出来拍卖。不是残次品,是独一无二的‘火烧云锦’。”
青禾在一旁听着,恍然大悟:“小姐,您这是要让那些原本以为我们完了的人,反过来抢着来买我们的东西?”
“对。”沈宁锦微微一笑,“物以稀为贵。当所有人都以为沈家完了的时候,突然出现一件市面上绝无仅有的好东西,你猜那些有钱的夫人小姐会怎么做?”
“抢!”青禾拍手笑道。
接下来的一天,沈宁锦几乎没有合眼。
她亲自盯着染坊,看着王师傅一遍遍调试胭脂虫红的色度。太深了会俗,太浅了会淡,她想要的是一种“落日熔金”的颜色——红中带金,艳而不俗。
到第二天傍晚,第一批“火烧云锦”终于织出来了。
沈宁锦捧着那匹布,在烛光下展开。布面轻薄如蝉翼,在灯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,胭脂红色中隐隐透出一丝金色,像是天边的火烧云被裁剪下来了一角。
“成了。”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,眼眶微红。
青禾**着布料,惊叹道:“小姐,太好看了!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料子!”
“接下来,”沈宁锦目光坚定,“该给孙兆龙送请柬了。”
第三日,清晨。
沈家大宅的门前贴出了一张告示——
“沈家‘余烬拍卖会’,今日辰时于东市萃锦楼举行。诚邀江宁各界贤达前来品鉴。”
告示下方还附了一小块布样,正是那匹“火烧云锦”的边角料。
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整个江宁城。
辰时未到,萃锦楼外已经围满了人。江宁城的商贾、贵妇、小姐们把楼里楼外挤得水泄不通,所有人都想看看,沈家大小姐在库房被烧之后,还能拿出什么东西来拍卖。
孙兆龙自然也得到了消息。他坐在孙家的花厅里,脸色阴晴不定。
“沈宁锦想干什么?”他问身边的幕僚。
幕僚摇头:“属下也不明白。库房都烧成灰了,她能拿出什么来?”
孙兆龙站起身:“去看看。我倒要看看她还能翻出什么花样来。”
萃锦楼三楼,沈宁锦站在台上,身后是一道红绸遮住的架子。
台下黑压压坐满了人,前排坐着江宁城的几大商号掌柜,中间是慕名而来的富家**,后排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。
顾云峥坐在二楼雅间,身边站着两个亲兵。他的目光越过栏杆,落在台上那个纤细的身影上。
“开始吧。”沈宁锦朝福伯点了点头。
福伯敲了一下铜锣,“当”的一声,全场安静。
“各位,”沈宁锦开口,声音不大,却清晰地传遍每一个角落,“三日前,沈家库房遭人纵火,所有存货付之一炬。有人以为,沈家就此完了。”
她顿了顿,目光扫过全场,最后落在坐在角落里的孙兆龙身上。
“但沈家没有完。因为沈家最大的财富,不是那些丝绸,而是手艺和智慧。”
她伸手掀开红绸。
红绸落下的一瞬间,全场倒吸了一口凉气。
架子上整整齐齐地叠放着十匹“火烧云锦”,在烛光下流光溢彩,美得不像凡物。
“这是沈家新出的料子,取名‘火烧云锦’。”沈宁锦拿起一匹,轻轻抖开,布料如水般倾泻而下,“此料轻薄透气,色泽独一无二,所用染料乃西域胭脂虫红,配以独家配方。世间仅此十匹,今日全部拍卖。”
台下炸开了锅。
“多少钱一匹?”
“我出五百两!”
“我出八百两!”
孙兆龙猛地站起身,脸色铁青。
他明白了——沈宁锦用一场大火,反而炒热了自己的名声。“火烧云锦”这个名字本身就带着故事性,再加上“只此十匹”的稀缺感,价格只会越炒越高。
“我出一千两!”一个富商喊道。
“一千五百两!”一个贵妇举起了手中的牌子。
沈宁锦保持着得体的微笑,心里却在飞速计算。
十匹布,如果每匹能拍到两千两,那就是两万两。加上她变卖首饰和福伯拿出的养老钱,以及变卖部分祖宅的地契,凑到八万两应该够了。
但还不够。
她需要的不只是还债,她需要在还债之后还有余力重新起步。
“各位,”她举起手中的布匹,“这第一匹‘火烧云锦’,不拍银子,拍一个条件。”
全场安静。
“什么条件?”有人问。
“拍下这匹布的人,将获得沈家未来三年所有新品的优先选购权。”沈宁锦缓缓说道,“也就是说,沈家以后出的每一款新料子,你都是第一个挑的人。”
这一招是她在手札上学到的——祖母写道:“不要只卖货,要卖未来的预期。”
台下再次哗然。
谁都知道沈家在丝绸织造上的本事,三年优先权,意味着可以垄断沈家最好的货品,转手就能赚大钱。
“我出三千两!”一个大商号掌柜迫不及待地喊出来。
“五千两!”另一个不甘示弱。
价格一路飙升,最后,第一匹“火烧云锦”被江宁最大的绸缎商李掌柜以一万两千两的天价拍下。
全场沸腾。
孙兆龙的脸色已经从铁青变成了惨白。
他算错了。
他以为烧掉库房就能断了沈宁锦的财路,没想到反而帮了她一把——这场大火,成了沈宁锦最好的广告。
拍卖会持续了一个时辰,十匹“火烧云锦”全部拍出,加上优先权的溢价,沈宁锦一共拿到了五万三千两银子。
加上她变卖首饰得来的一万两、福伯拿出的五千两、以及抵押两间铺子换来的两万两——
八万三千两。
够了。
沈宁锦走**的时候,腿都有些发软。青禾扶住她,在她耳边小声道:“小姐,您做到了!”
她没有笑,而是走到孙兆龙面前,将一张银票轻轻放在他手边的桌上。
“孙公子,八万两,连本带利,一分不少。借据可以还给我了。”
孙兆龙死死盯着那张银票,好半晌,才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:“沈宁锦,你够狠。”
他从袖中取出借据,沈宁锦接过,仔细看了看,确认无误后,当着众人的面撕成了碎片。
“孙公子,”她压低声音,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音量说,“你烧我库房的事,我记下了。来日方长。”
孙兆龙猛地抬头,眼中闪过一丝杀意。
二楼雅间里,顾云峥看着这一幕,嘴角微微上扬。
“有意思。”他端起茶盏,轻声道。
身旁的亲兵低声问:“世子,沈家的事算完了吗?”
顾云峥放下茶盏,目光深邃:“完?这才刚刚开始。”
沈宁锦回到沈宅,刚踏进门槛,白芷就慌张地跑过来,手中举着一封信:“小姐,宫里来人了!说太后娘娘听闻‘火烧云锦’之名,要您三个月内进献十匹入宫。若做不到……要治沈家欺君之罪!”
沈宁锦接过信,看清上面的字,脸色骤变。
三个月十匹?她所有胭脂虫只够织五匹。而培育新的胭脂虫,至少要半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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